住房公积金金规定有:住房公积金金是上海用人单位与职工按照规定储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住房公积金金实行专户管理,住房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公积规定专户内;住房公积金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金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上海住房公积金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
《住房公积金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公积规定建造、金金翻建、上海大修自住住房,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公积规定
《住房公积金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金金,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上海并持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金账户的公积规定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